一未满16周岁的未婚少女怀孕后,打起了将亲骨肉卖掉的主意,刚好网上有人发帖收买,于是她做出了违法的行动。孩子最终被卖到莆田秀屿。
通过网络达成买卖协议
根据秀屿区检察院的调查,年8月份的一天,同案犯赵某甲在百度贴吧发帖,询问是否有人要送养小孩,自己愿意收养。
少女徐某乙(案发时未满16周岁)在网上主动联系发帖人赵某甲。通过视频对话,二人约定以元人民币交易徐某乙待产的婴儿。赵某甲将此事告诉同案犯曾某某,曾某某亦表示同意。年10月4日,赵某甲、曾某某在赵某甲的姨夫秦某某、姨母梁某某的陪同下,前往浙江省台州市徐某乙及其父徐某甲的住处,核实徐某乙身份、预产期等情况。期间,徐某甲替徐某乙代收赵某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