胯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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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文解字第808课孙膑所受膑刑,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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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着我们的《说文解字》课程,本课讲“骨”部的三个汉字,即“[骨厥]、髖、髕”。这三个字中,“髖”在现代汉语简化为“髋”,“髕”简化为“髌”。“髋”和“髌”在现代汉语都是通用汉字,收录在年国家语委颁布的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》中。

1、[骨厥]。读jué。《说文解字》给出的解释是:“[骨厥],[上殿下骨]骨也。从骨,厥声。”形声字。本义是尾骨。

《说文》称“[上殿下骨]骨”,[上殿下骨]即“臀”。即尾脊骨。即人或动物脊柱的末端。就是我们口语里说的“尾巴骨”。

(尾骨)

《改并四声篇海·骨部》引《玉篇》:“[骨厥],尾本也。”清许梿《洗冤录详义·胯骨图》:“《说文》‘脽,臀也,[骨厥],臀骨也。’是臀谓之脽,其骨谓之[骨厥]。”

[骨厥]的小篆写法如图:

([骨厥]的小篆写法)

2、髖(髋)。读kuān。《说文解字》给出的解释是:“髋,髀上也。从骨,宽声。”形声字。本义是臀部。

(臀部)

桂馥《说文义证》:“髀上也者,《一切经音义》二引同。又十四引《广雅》:‘髋,臀也。’《埤苍》:‘髋,尻也。’《释名》:‘髋,尻也。’《集韵》引《广雅》:‘髋,尻也。’《释名》:‘髋,缓也,期夜皮厚而缓也。’”

《说文》说“髀上”,髀,就是股,大腿之上,部位描述也很准确。

现代汉语的髋,多指髋骨。即组成骨盆的大骨,左右各一,由髂骨、坐骨、耻骨合成,通称胯骨。如图:

(髋骨)

慧琳《一切经音义》卷六十一:“髋,胯骨。”《素问·气交变大论》:“甚则屈不能伸,髋髀如别。”甚至四肢蜷屈不能伸展,髋骨与大腿之间不能活动自如。

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屠牛坦一朝解十二牛,而芒刃不顿者,所排击剥割,皆众理解也。至于髋髀之所,非斤则斧。”颜师古注:“髀,股骨也。髋,髀上也,言其骨大,故须斤斧也。”屠牛坦一个早晨宰十二头牛,可是锋利的刀刃没有变钝,这是因为他拍击剥割的地方都在肌肉和骨头的缝隙之间。至于对付髋骨的地方,不是用砍刀就是用斧头。

也特指髂骨。《广雅·释亲》:“髋,?也。”“?”同“髂”。

本义之外,髋还有其他用法:

(1)股骨。慧琳《一切经音义》卷七十二引《考声》曰:“髋,[肶土]骨也。”[肶土]骨,即股骨。

(2)两股间。《广韵·桓韵》:“髋,两股间也。”

(3)同“[月宽]”。身体。《广韵·魂韵》:“[月宽],体也。髋,同[月宽]。”

髋的小篆写法如图:

(髋的小篆写法)

3、髕(髌)。读bìn。《说文解字》给出的解释是:“髌,厀端也。从骨,宾声。”形声字。本义是膝盖骨,即髌骨。

(髌骨)

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:“厀,胫头节也。《释骨》云:‘盖膝之骨曰膝髌。’《大戴礼》曰:‘人生朞而髌,髌不备,则人不能行。’”

《素问·刺禁论》:“刺膝髌出液为跛。”针刺膝膝盖骨部位,若误伤以致流出液体,会使人发生跛足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:“王与孟说举鼎绝髌。”武王与孟说比赛举鼎,折断膝盖(一说是折断了小腿)。

(举鼎绝髌的秦武王)

也指膝部。明代杨慎《水性》:“弱水弱毛,黑溪玄髌。”

本义之外,“髌”还是古代五种酷刑之一。夏代为“髌”,本指剔去膝盖骨。这刑罚的名字即来源于它施刑的部位。

到周代,改为“刖”,即断足;后来或以“髌”为“刖”。至于周代改这种刑罚的原因,大概是因为去掉了膝盖骨的人就不能站立了,而断了足的人还可以穿上假足站起来劳作。

徐锴《说文系传》:“古髌刑去膝也。”汪宪《系传改异》:“当云去膝盖也。《白虎通》云:‘髌,去膝盖骨也。’”

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:“古者五刑,膑、宫、劓、墨、死。膑者,髌之俗,去厀头骨也。周改髌作跀,其字借作刖、断足也,汉之斩趾是也,髌者废不能行,跀者尚可箸踊而行,踊者,跀足者之屦。《庄子》兀者叔山无趾,踵见仲尼,崔譔云:‘无趾故以踵行,’是则跀轻于髌也。”

实际上,后来的刖刑是轻于髌刑的。战国时期的著名军事家孙膑,就是因为受了膑刑,被挖去了膝盖骨,因此,后半生只能坐推车而行,他也因此改名为孙膑(据说原名为孙宾),其实,他所受的刑罚,即标准的髌刑。孙膑这里的“膑”,标准字是“髌”,即“髌骨”之“髌”。膑是俗字。

(髌刑后的孙膑只能坐车)

如果是”刖刑“,那么他还可以箸踊面行的。当然,汉文帝时,“刖刑”也被取消了,代之而来的是砍脚趾,更轻一些了。

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髌罚之属五百。”颜师古注:“髌罚去膝盖骨。”

髌的小篆写法如图:

(髌的小篆写法)

(之,部分图片源自网络,版权归原版权方所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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