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动车在我市普及率比较高,尤其对不少中学生而言,已成基本交通工具,但骑车人的一些危险操作也埋下了安全隐患。12月16日、17日,郭女士和车主王先生前后向记者反映了自己的亲身经历,同时抱怨:有些电动车夜间出行为啥不开车灯!
12月16日,郭女士向记者反映,前一晚8时左右,她骑电动车沿紫竹园小区南侧外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,过四〇四医院附近转盘,刚转弯至体育大道南侧非机动车道没几米,从转盘南面玉泉南路非机动车道口突然也拐过来一辆电动车,该电动车速度较快,从后方冲过来直接撞上了她,致使她连车带人摔倒。“骑车的是个男的,他把我从地上拉起来,一个劲道歉,说他没看到我。我这才发现,他根本没开车灯。当时我觉得没啥大碍,就让他走了。可回家后一掀衣服,才看到我右侧胯骨一大片瘀青,虽只是肉疼,可也很不舒服。”郭女士说,该转盘附近光线较暗,她夜间骑车经过时,即便开着车灯也要一再小心。但对其他“莽撞”车辆却是防不胜防。她认为,电动车在夜间行驶速度过快已经带有危险性,在视线不明时还不开车灯,无疑属“人为制造险情”,不光危害其他车辆和行人出行安全,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是一种漠视,而此种情况她已不是第一次遇到。“很多人骑电动车夜行没有开车灯意识。”郭女士说。
12月17日,车主王先生反映,当日清晨7时左右,天还未亮,他在胜利路市一中西门附近非机动车道停车后准备驶离车位,刚起步,一辆电动车突然逆向迎面驶来,且没有开车灯,几乎擦着他的车头左侧冲过去,尽管他与对方之间还有些微距离,但仍惊出一身冷汗。“当时我的车头灯是开着的,但照射范围有限,他行驶速度很快,又没有开车灯,感觉就是从黑乎乎中突然冒出来的,这样很危险。我夜间进出路边岔道口时多次遇到同类情况。希望借此呼吁,电动车上路,骑行人多重视交通安全,一定要开车灯。”王先生说。
记者就此问题在部分路段,尤其是学校附近进行观察,发现清晨天未亮和夜间天黑后,骑电动车不开车灯的大有人在,甚至一些骑车人,在“盲行”状态中随意逆行、横穿马路。大多电动车上没有设置反光条,不开灯的话,在光线很暗的地方,很难引起他人注意。在学校周边路段,很多中学生骑行中也没有开车灯的习惯。事实上,骑电动车自觉开车灯,并不只为在自己行路时起到照明作用而方便通行,更是为了给其他车辆和路人起到安全示警作用,让对方在经过时提早避让,既保障他人安全,也可对自身起到有效的安全防护作用。此外,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也留意到,电动车夜间骑行不开灯撞伤人,进行数万元赔偿的案例不在少数,闹上法庭也多以败诉收场。撞人者除了要支付伤者医疗费,还将承担误工费、护理费等。确实应引起骑车人警惕。(记者潘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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